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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海洋科学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26.05.14 点击:

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 大党政办〔2025〕12 号)精神以及《本科生院关于开展 2026 年推免相关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6〕50 号)等文件,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遴选工作小组及职责

1. 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王宁、刘德兵

副组长:赵化德

成员:孙珊、付中彪、张开典、李继鹏、朱君莹、慕超男

秘书:教务办工作人员

2. 工作职责

(1)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我院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科研成果

(含论文目录、专利、软著等)加分细则和学科竞赛目录,报本科生院备案,并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学院内公布。其中论文目录及专业内高水平竞赛项目每年更新一次,并注明适用年级。

(2) 根据本科生院当年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发展等综合因素,制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3) 接收学生报名申请,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学生加分申请资料,审议和确定推免生名单。

(4) 受理和处置学生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建议或者申诉工作。

(二) 专家审核小组及职责

1.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赵化德

成 员:孙珊、付中彪、张开典、李继鹏、朱君莹、慕超男

2.工作职责

负责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组织答辩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公开答辩结果。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原则。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三)坚持过程性评价为主,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原则。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坚持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原则。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三、 推荐条件

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集体主义精神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自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三) 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重修、补考记录。学生所修学分已达到专业人才培养规定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 80%(五年制学生应达到 85%),外语等级水平考试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CET4 成绩达到 425 分、托福成绩达到 60 分、雅思成绩达到 6 分,国际人才英语考试(中级)达到合格以上。

(四) 学生在 1-6 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 40%(含)。

(五) 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等学生除满足本条(一)至(三)款要求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六) 学生参加团中央支教团、2+3 专项计划等除满足本条(一)至(四)款要求外,其余条件另行规定。

(七) 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或因军队建设需要中途退役的(不包括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役者),复(入)学学生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八)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批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四、 推荐程序

(一)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查。

(三)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具备基本条件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组织答辩审核,并公开审核结果。

(四)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专业综合排名(N)(综合排名 N 的计算见附件 1)高低和其所在专业分配的指标数,依次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对学院推免初选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初选名单上报学校。

(五)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申诉、举报,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五、 其它

(一) 本办法适用于 2023 级学生。本办法执行之日与《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海大党政办〔2025〕12 号)同步,在本办法执行日前获得的奖项,按原办法执行。前述“获得的奖项”时间优先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如竞赛暂未制发获奖或无获奖证书的,以其他生效证明文件所载日期为准。

(二) 2024 级专业综合排名(N)的计算方法采用等级制计算,具体计算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 1:专业综合排名(N)的计算方法(适用于 2023级学生)

附件 2:海洋科学学院推免奖励加分细则(适用于 2023级学生)